简易征收进项如何抵扣
简易征收进项如何抵扣 **一种情形: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
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是否还可以抵扣进项呢 计分录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同学,申请简易计税,对应的进项税就不能抵扣了。
从事简易征收项目时,一般纳税人需按特定税率缴纳增值税,而非从进项税额中抵扣。然而,取得简易征收企业开具的发票则涉及真实购进业务,只是由于纳税人身份和主体不同,进项发票的征收率有所差异。这并不意味着取得简易征收发票就不能抵扣。
请问 供应商简易发票能不能抵扣_会计学堂
简易计征能不能抵扣进项?
**简易计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法已经明确,对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计税的,其进项税额是不允许抵扣的。当税务局发现纳税人将简易征收计税的项目抵扣了进项税,除了要求企业做进项税额转出,还会要求企业补缴税款、滞纳金。当纳税人经营范围较广,既有简易征收项目又有一般计税项目时,就要将两者分开核算。
**税法上已经明确规定了,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计税的,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减,按照征收率计算缴纳税款.你想想,简易征收计税本来就税负就低,还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公司不但少交税款,甚至不交税,形成大量进项税额留抵,岂不是税局还欠着你的.一旦税务局发现纳税人把简易征收计税的项目抵扣了进项税。
律师解析 在我们的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啊,那些按照简易征收方式,税率只有3%的企业就无法进行进项税额的扣除咯。 具体是哪些项目呢?
**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是不允许用待抵扣税金.**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其进项税额直接计入成本.账务处理如:借:原材料(价税合计)贷:应付帐款 **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生产下列货物。
收到简易征收专票可以抵扣吗
收到简易征收专票不能抵扣。**简易征收项目的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简易征收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办法,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但需要满足相关税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遵守相关税收政策和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法律分析】: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计税的,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减,按照征收率计算缴纳税款。简易征收计税本来就税负就低因此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不可以用进项抵扣.因为简易征收就已经考虑了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进项税额抵扣,所以给予了3%的优惠税率.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简易计税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法律分析】: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计税的,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减,按照征收率计算缴纳税款。简易征收计税本来就税负就低因此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一旦税务局发现纳税人把简易征收计税的项目抵扣了进项税,不但会要求企业做进项税额转出,还会要求企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简易计税进项税不可以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简易计税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